譬如朝露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丞坤】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是一种什么体验?(知乎体)(一发完)

注:本文为【听说第一轮公选即将开始,求学长学姐推荐通识课(论坛体)】番外


正文:【01】【02】【03】【04】【05】【06(终)】


CP:丞坤、微昊坤

黄明昊视角。

 

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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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都说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渡过。

但我从未后悔遇见他,也从未后悔陪着他和我最好的兄弟一路走来。

 

十四岁,是法律意义上开始承担部分责任的年纪。

是最美好的年纪,所以会遇见最美好的人。

十四岁的时候,我遇见了K。

 

那一年我和比我大两岁的发小C,一起前往美国读十年级。

(评论里说我“知乎,分享你现编的故事——时间线对不上的”人注意,我小学的时候跳了两级,所以十四岁就读了十年级,冷笑。)

 

正式开学一个月之后,我们的小圈子办了一次聚会。

事实上北美的华人圈很大,但是能进入我们这个小圈子的人并不多,各种条条框框与主题无关,这里就不加赘述了。

这次聚会的目的也很简单,认人。

 

聚会前几天,我总是听身边的人提到K的名字,内容大抵是“长得特别好”,“据说人很好”,“挺想和他好好接触一下”,“据说是我们圈子里能力最强的”。

作为温州人,我的智商不低,也有着相当强烈的好奇心。K反复被我身边的人提及,就像是有一只小猫爪子在我心口挠来挠去,不得不承认,我十分迫切地想要见到他。

 

记得第一次见到K的那天,我和C穿的都是黑色休闲西服,还被共同的朋友取笑我们俩仿佛要去参加什么颁奖典礼。

人还没到齐,C和我咬耳朵,“我刚才在外面接电话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超帅的哥哥。”事实上C的颜值用现在小女生的话来说是“相当能打”,被他认可长相的男生,一定是真的帅。

然而我的一整颗心都已经被好奇填满,于是我说道,“我想知道那个K——”,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一个穿着宝蓝色外套内搭渔网衫的帅气男生走进了大厅。C用手指悄悄戳我,“就是这个哥哥啊!”

 

十四岁的年纪,

有人爱上一个人,仅仅是因为他穿着白衬衫很好看;

有人爱上一个人,仅仅是因为一个笑容或者是伸出的手;

而我对K的好感,大概是源于他迈进大厅的一瞬间,我看见了一个瑰丽又温柔的世界。

黑色的渔网衫很出挑,甚至可以说是出位;但是他的发色那么暖,笑容那么柔和,像是舌尖上的一颗跳跳糖,忽地炸开来,又充满了无限的甜蜜。

这种感觉是我过去十四年的人生里从未体验过的,他的出现,可称惊艳。

那种惊艳不是通俗意义上的一见钟情,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眼前缓缓展开,就像是第一次看见日出,第一次见到海浪,第一次爬到云雾缭绕的山巅。

 

许多人同K打招呼,他一一笑着回应,穿过人群,来到我和C的面前,“你们俩就是C和J吧?Z经常提起你们,今天终于见到了。”

Z的家族与我和C的家族是世交,比我大六岁,那时在Parsons读服装设计专业,我只知道他会是未来中国最杰出的设计师之一,却不知道他同K 居然是好友。

有了Z作为媒介,我们三人很快便熟悉了起来。

 

与作为家中独生子平顺长大的我不同,C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年长他近二十岁的姐姐。这样的成长背景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压力都不小,C事情做得再好,也会被人说是沾姐姐的光;而一旦有什么事做得不好,就会被说丢姐姐的脸。

也许是因为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同K在国内时最疼爱的弟弟相同,K对我和对C的态度竟有些不同;对我是对弟弟一样的疼爱,而面对C的时候,K似乎多了一分理解,就像是屠龙战士之间的惺惺相惜。

我知道这与K此前的经历有关,他在初中的时候曾是国内某顶尖大学的少年班成员,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一切归零在美国重新开始,其间的挣扎与痛苦是我无从了解的,但同样在挣扎中成长的C能够理解。

所以许多时候,我隐隐觉得我们三人之间似乎隔着一层透明的罩子,他们俩在里面,而我在外面。

 

K成绩很好,高中的最后一年毫无压力,除了申请入读大学这件事外,大部分时间是与C和我一同度过的。和所有美高的学生一样,我们去徒步,去看球赛,做志愿者,尝试了许多特别的事情。K不仅是我眼中瑰丽又温柔的世界,他也带着我和C一起看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世界。


——————更新于20xx.06.01——————

(评论里好些人说我是K的迷弟,我觉得这词用的挺准的,我确实是他的迷弟。不过有人说我对K心怀不轨,这个我不承认。K和C才是一对,朋友夫不可动的基本道德我还是有的。)

 

既然已经谈到了C和K是一对,那我就直接讲讲他们俩吧,毕竟K对于C来说,也同样是年少时遇见的太惊艳的人。

坦诚地说,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我发现他们俩之间有问题是在K收到Stanford 的offer之后。

为了庆祝,我们决定在K的毕业典礼之前约上一些朋友徒步旅行,Z也在列。第一晚大家high得很,直接导致第二天早上基本没人爬得起来。我原本想在帐篷里睡到中午,但是迫于膀胱的压力,只好爬起来解决生理问题。

刚出了帐篷,就看到K和C坐在离宿营地不远的地方,C说了些什么,换来了K一个手刀。但是C契而不舍地又说了一句,K直接笑到捂脸,狠拍C的大腿。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氛围,他们两个人仿佛在一座独岛,有自己的欢乐喜悲,而我和我们共同的朋友在宿营地这边,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却像是隔着一片海。但是这种距离感并不让人难过,反而让人隐隐期待他们俩未来数年的走向。

 

返程之后,K的毕业典礼如约而至,我和C也有幸观礼;K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其中一段话我一直记到今天:“大家觉得科技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提高生产效率?还是促进社会发展?抑或是改善人类的生活?从感性的角度来看,我认为科技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记得。我们总会忘记许许多多的事,慢慢丢掉许多看起来是累赘的回忆,但是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等科技发展带来的记忆体会帮助我们悄悄记录下生命中的每一刻。未来会是怎样,现在我们还没把握;多年之后,我们老了,什么都忘了,科技却会帮助我们记得,生命中有你、有你们这一刻。”

K在说到“生命中有你”的时候,抬头望向我们这里,我却莫名地转头看向C,我知道这句话,是说给C的。C在笑,笑的脸快要变形,眼神却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

 

再开学的时候,K去了Stanford读书,C只要有假期,就会带着我一起去找K。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们俩明明没有在一起,但是相处却又很亲密;C像是小动物一样,在K的四周画出了一个界限,旗帜鲜明地告诉所有人,K在他的领地内。

其实我大概能猜到他们两个当时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那时候虽然国内在大方向上认可了LGBT平权,但尚未有正式的法条承认同性婚姻,同时,长期的传统观念影响下,父母辈是很难接受自己好好的儿子说弯就弯的。

K和C是内心很强大也很骄傲的人,他们如果要在一起,就不是玩玩而已,必定是向着那个最好的结局前进。他们一定会努力排除万难,不让对方在自己的家人面前受一丝委屈。

那三年大概是他们人生中相对艰难却有笑有泪的年头,两个人都经历了被停掉所有的卡,全身上下的现金加在一起还不到两百刀的生活。

但是CK都没有向家里低头,始终为了有一天能在一起而努力着。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双方家长的种种举动,很大的原因来自于担心他们只是一时情热。少年人在多巴胺旺盛分泌的时候,可能会干出来各种离奇的、不靠谱的事情,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检验。这些障碍也是对他们未来的一种期许,“无论未来发生什么,希望你们都能记得那三年的艰难,不要放开彼此的手”。

 

我们高四的时候,C接到了期盼了很久的University of Edinburgh人文社科学院的offer。

C的姐姐在确认了C真的办理了入学手续后一度很诧异,她本以为C会为了K留在美国。这种即使有感情因素影响,却依然坚持自己梦想的行为,大概触动了两家人的内心,他们终于确定了,即使CK真的在一起,也不会因为过于感性而失去理性。

 

——————更新于20xx.06.05——————

(评论里有人问我能不能做到C这种程度,我只能说,我真的做不到。三年真的太难太难了。C是一个外表看起来对很多事情不是很在乎,但其实内心异常坚定的人,这一点大概是来自他姐姐从小的教导。)

K大三,C大一那年他们正式确定了关系。

从此以后,同样在Stanford读书的我,开启了“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的生活,微笑,作为见证人的我,就不配有姓名吗?

他们俩是真的腻歪啊,只要有假期就一定会飞到对方那里。最夸张的一次,C在机场和K一起吃了一顿饭,就马上飞回了英国。

不过等到K读博,C也来到斯坦福读研之后,我的生活又变成了电灯泡,还不如“始终不能有姓名”呢。

有人说斯坦福的学生有Duck Syndrome,我觉得一点都没错。K,C和我都是一类人,我们看起来毫不费力,但水面之下是为了成功而拼命扑腾的脚蹼。

两年之后,C又前往韩国读博,他和K再次开启了异地模式。

不过不管是同在一地还是异地,这两个人都给我喂了不少狗粮,而是还是强行喂粮而不自知。

 

——————更新于20xx.06.06——————

有人cue我说想和我们几个在美国偶遇一下,

抱歉了各位,我们早就回国了,博士毕业就回国了。

C和我读博那年,Z刚刚到国内某大学任教,这一决定几乎是令周围的人跌破眼镜;毕竟以我们这个小圈子的家底来说,留在美国才是更好的选择。

后来K,C和我也紧跟着Z的步伐回国到某大学任讲师之后,我们的一些朋友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在小聚的时候问我们为什么前仆后继地回国。如果说一个两个还好理解,四个都回国了还去了同一所学校任职,简直是颠覆他们的三观。

酒过三巡,K念了一句诗,“我爱祖国,但却用的是奇异的爱情”,C很自然地接了下去,“连我的理智也不能把它制胜”。我解释道,这就是我们选择回国,回到这所大学任教的原因。

“莱蒙托夫的《祖国》,和你们回国当老师有什么必然联系啊!”一个朋友翻了翻眼皮。

“之前参加北美华人聚会的时候,我们现在任教那所大学管理学院的张院长也在,那天月亮很圆,没什么星星,他带着我们一群人举杯朗诵这首《祖国》,那个场景会自然而然地让人下定决心回国。”Z晃了晃手里的酒杯,K帮他添上酒,接着说,“更何况,做老师没什么不好啊。医者施术救人,师者施仁救魂。说到We are Chinese的时候,我总是很骄傲的。”

你们看,K就是一个让人惊艳、也让人惊叹的人啊,真的不是我太迷弟,而是他就是如此优秀。

 

哦,差点忘了说最关键的点,也就是我对于年少时遇见K这种太惊艳的人的终极体验。

刚回国任教,C就给我安排了一个大任务。

为了继续光明正大地把K划进他的地盘里,考虑到国内的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他居然想了个仙招,让我在学校的论坛里开了一个隐藏板块,专门放他和K的粉红,直接告诉所有老师,不要挖他的墙角或者是试图松土。

我好歹也是红客联盟的主要成员好不好,你居然给我安排这种活儿???如果不是看在K的面子上我是绝对不会干的好吗!

 

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体验就是我在之后的数年里备受欺压!还是受到“惊艳”另一半的欺压啊!

这就是我最大的体验!

 

——————更新于20xx.07.05——————

评论里有确实有我校的学生,你们的暗号我看懂了,希望你们继续保持沉默,要不然你们的电脑可能就要……

 

——————更新于20xx.12.11——————

和你们分享一份快乐,CK今天公布婚讯了。

不过好气的是,我为啥是C的伴郎啊?

我想当K的娘家人好吗!

 

——————更新于20xx.01.11——————

我的好兄弟C和我的“一生惊艳”K今天领证了。

从14岁看着他们一路走来直到成家,人生一半多的时间都和他们共同渡过。

两位挚友、兄弟、最好的哥哥,长长久久吧。

 

——————更新于20xx.01.12——————

出发接亲了。

替CK感谢各位的祝福。

 

 

                                           编辑于20xx-01-12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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